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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11-27 13:14:25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组织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豫组〔2017〕37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 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案>的通知》(豫教党〔2017〕98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28日-12月13日

二、培训地点

理科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

全体处级干部

四、培训主题

党的十九大精神

五、教学环节

集中培训、自主学习、观看电视专题片、实践教学、分组讨论、大会交流、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

六、培训安排

(一)自主学习主要内容

(1)《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单行本)

(2)《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

(3)《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

(二)培训日程安排

七、有关要求

1.全体学员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学习培训工作,提前协调好学习与工作关系,确保全体学员集中精力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切实提升学习效果。

2.全体学员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性,要按照自主学习内容进行自学,要率先学、带头学,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2000字以上),培训结束后各单位统一报送到党校办公室。

3.全体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纪律,按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缺席。集中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的,写出书面请假条,正处级干部向校党委书记请假,副处级干部向分管校领导请假,并报党校备案。

4.各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培训期间本组学员日常管理,督导、检查自学情况(在两次分组讨论期间,检查自学情况并签署意见),负责组织、召集分组讨论(讨论地点由各小组组长负责落实),严格按照培训班的课程安排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