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4年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4-11-12 16:36:26 来源: 作者: 阅读:

为进一步做好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信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37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学生的专业兴趣,避免学生因盲目地变更专业而产生学业困难,结合数学与统计学院各专业的专业特点及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数学与统计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查等工作。

组长: 蔡礼明

成员: 葛文鹏 何俊杰 李连兵 谢艳丽 李柱 郑重 孙兰银 李忠桂

二、申请条件

1.凡申请转入数学与统计学院的本科生均应符合《信阳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378号)及学校其他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凡当年录取的新生申请转入数学与统计学院各专业的,应参加由我院单独组织的笔试(考试内容涉及高中数学知识及部分高等数学知识)和面试,成绩均及格后,方可取得申请转入资格。

3.凡非当年录取的学生,均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同时,申请转入我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原则上需有我院开设的高等数学A(I)和高等数学A(II)的期末考试记录,且总评成绩均不低于75分;申请转入我院统计学和应用统计学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有我院开设的高等数学A/B/C(I)和高等数学A/B/C(II)的期末考试记录,且课程成绩均不低于75分。未修读高等数学课程的,另须参加由我院组织的笔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及格后方可取得申请转入资格。同意降级转入的,高等数学期末考试总评成绩可降低到70分以上。

4.凡申请转出数学与统计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三、转入工作流程

1.资格初审: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初审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资格初审。

2.综合考核: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后,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考核。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考核时间: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流程,我院将在20241123日(周六)组织申请转入考核。详情请留意微信群通知。

2)笔试范围:当年录取的新生,主要考核高中数学、部分高等数学知识;非当年录取的学生,无高等数学修读记录而需加试的,主要考核高等数学知识。考核方式:闭卷考核,满分100分,采用线下考核方式。

3)面试范围: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数学素养、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满分100分,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由各专业分别组织进行,面试小组成员为35人,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打分。

3.审批流程:经过笔试、面试,取得申请转入我院资格后,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院长在学生提交的《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报送教务处,进入由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

四、转出工作流程

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学院初审同意后,由院长在《信阳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申请人将申请表提交给转入单位,按照学校及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后续程序。

五、咨询答疑

咨询时间:每天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数学楼306室)

咨询电话:6391735 孙老师

六、异议申诉

对转专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转专业工作期间,联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6391735);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诉(电话:6391929)。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本细则由信阳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及本细则与学校规定发生冲突的,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信阳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