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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量化加分细则 (修订稿)

时间:2019-10-21 17:33:37 来源: 作者: 阅读:

现将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量化加分细则公布如下:

1. 发表学术论文

SCI期刊6分,EI核心期刊4分,全国中文核心3分,普通期刊(非正规期刊不算)1分。(署名单位需为信阳师范学院,本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计满分,导师第一作者且学生第二作者折半计分,其他情况不参与计分。)

2. 国家级竞赛获奖

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成功参赛)分别为:9分,6分,3分,1分。(团体分,个人分数要除以参赛人数。如数学建模竞赛等)

3. 省级竞赛获奖

一等、二等、三等和优秀奖分别为:4分,2分,1.5分, 1分。(团体分,个人分数要除以参赛人数。如河南省硕士生英语竞赛)

4. 厅级竞赛及校级竞赛活动获奖

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团体分,个人分数要除以参赛人数。如校级学术活动获奖等)

5. 学院竞赛活动获奖

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分别为:1.5分,1分,0.5分。(团体分,个人分数要除以参赛人数,如学院学术竞赛活动、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等)

6. 听取学术报告

研究生每学年听取10次学术报告为基本数,达到10次的考核合格,达不到的考核不合格。超过10次的,超过的次数在各类评优评先中每次给予0.1分的加分,但总加分不超过2分。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做报告的加1分。

7. 担任学生干部

在数学与统计学院担任班级主要干部、分会主席等职务者加1分。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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