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05号文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礼明 洪亮
副组长:韩英波
成 员:陈越奋、李连兵、刘丰铭、谢艳丽、李柱、孙 惠
二、本科生导师任职条件
1.爱国守法,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2.了解教育教学规律,承担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教学工作,熟悉学生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及相关的教学、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
3.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一年及以上的本科教学经历,身心健康。
三、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
1.思想品德教育 及时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给予科学引导;引导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及专业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学业指导主要是指对学生日常学习、专业发展、实践教学环节、科研训练等方面进行的指导,并引导学生二年级开始进入教师课题,指导学生或者与学生合作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学院按照将根据发表论文情况给予指导老师和学生适当科研经费支持。同时负责指导学年论文、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学期考试、学生考研等。
3.就业指导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确立符合自身特点和社会需求的职业发展目标,对学生考研、选择职业方向及职业生涯规划进行指导。
4.创业指导 引导学生加强实践技能、沟通技能等相关技能学习训练,引导学生获取相应的资格认证或执业资格,提高创业意识。
5.生活指导 关心学生生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帮助学生处理好在校期间的各种生活问题;对于低年级学生重在帮助他们完成从中学生到大学生的角色转变,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
6.心理辅导 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引导学生养成健全的人格和个性,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遇到的各种心理问题。
7.纪律教育 帮助学生了解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在校期间的各种违法违纪事件。
8.信息收集 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反馈。
9.接触频度 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及选课前一周内必须与学生见面,指导学生制定当前学期的学习计划及合理选课,其它每月与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应不少于一次。
四、其他要求
1.本科生导师根据任职条件进行选聘,具备任职条件的教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自2021级学生开始,学生和导师之间采用互选制度,每位导师在一个年级中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名。
2.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确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须经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于大多数被指导学生认为不负责任和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导师应及时撤换,并在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中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计入教师业务工作档案。
3.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应注意自己的行为规范,必须遵守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 号 )的相关要求。若发现有违反师德师风方面问题,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采用一票否定制。
4.学院将为每位导师建立一份指导、培养学生情况的电子档案,根据培养学生质量情况,学院将采取适当奖惩办法,具体办法另行说明。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2月21日